5月15日,靳磊局长在全市贸易服务业工作会议上提出,在下一步的工作中,要紧紧围绕努力提升传统服务业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、积极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服务业、加强市场监测和行业监管等四项重点,着力抓好以下十项工作:
(一)进一步抓好商业网点建设。一是研究拟定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办法。今年,国务院将出台《城市商业网点条例》。我们将针对商业网点规划在落实中存在的问题,认真研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。同时,要按照工作部署,年底前完成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。二是加快推进城市核心商业区、区域商业中心及商业片区建设,构筑与城市总体布局相适应的多层次、多功能的现代商业设施布局体系,打造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。重点抓好《济南市2008—2010服务业发展实施纲要》和迎全运确定的重点推进项目,以“泉城特色标志区”项目建设为载体,集中打造泉城路核心商务区,规划建设奥体文博、西客站商贸区。三是加快商品市场提升改造步伐。突出抓好32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提升改造,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系统、检验检测系统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,形成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,连接城乡、辐射全省乃至全国,规模大、档次高的批发市场,构建布局合理、功能齐全、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城乡一体的商品批发市场体系。四是继续实施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。在建立长效机制、巩固已有成果的同时,进一步搞好配送中心建设,新建标准化农家店600个,初步形成以“农家店”为载体、以物流配送为手段、以连锁经营为主要组织形式,覆盖县、乡、村三级的农村流通市场体系。认真组织开展好“家电下乡”试点工作,鼓励农民扩大即期消费,加快农村消费升级。
(二)继续抓好住宿餐饮业发展。一是按照第十一届全运会济南赛区组委会要求,年内基本完成全市90家300个餐位以上的餐饮企业改造提升任务,达到国家级酒家酒店标准。二是大力弘扬鲁菜饮食文化,重点抓好鲁菜品牌形象的树立,培育一批鲁菜名店名品。三是进一步实施好“振兴老字号工程”。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《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坚持保护与发展结合、继承与创新并举,促进“老字号”企业的振兴。在争取已报13家企业通过第二批“中华老字号”认定的同时,继续组织好我市“老字号”的申报工作。四是研究制定我市“经济型酒店”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,深入宣传贯彻商务部发布的《餐饮企业经营规范》,以国家级酒家名义在全市餐饮业发起《加强管理、完善设施、节能减排、诚信经营》倡议活动。五是努力提高大众餐饮业水平。将大众餐饮业的发展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之中,支持大众餐饮企业做大做强,完善连锁经营网络和服务体系,走标准化、品牌化、规范化和规模化的发展路子。
(三)积极推进特色街(区)建设。特色街(区)是城市的标志和象征,它浓缩城市历史、彰显城市特色、反映城市形象,具有城市“名片”的效应。要发挥我市优势,挖掘各种资源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做大、做优、做靓现有特色街(区),发掘、培育、扶持新的特色街(区)。今年,要以推进芙蓉街和大观园规划建设为重点,发挥其历史悠久、文化内涵丰富、“老字号”比较集中的优势,搞好策划包装、修复改造和体制机制创新,努力争创“中国著名商业街”。除此之外,各县(市)区要选择至少一条特色鲜明、市场繁荣、人气旺盛的特色街(区)进行规范建设或改造提升,形成特色、亮点,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、个性化的消费需求。
(四)加快推进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。一是完善现代物流业推进工作机制。推动建立济南市现代物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,研究拟定推进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。二是抓好物流园区和重点物流项目建设。搞好物流专项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,继续推进盖家沟、现代和郭店三大物流功能区的规划建设和招商工作。抓好大润发华北物流基地等23个重点物流项目建设,加强日常调度和跟踪服务,促进这些项目按计划进度施工建设。三是抓好重点物流(连锁)企业的培育工作。修订完善《重点物流(连锁)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,重点抓好“双十企业”(10家重点物流企业和10家重点商业连锁企业)推进工作,建立重点企业动态管理和联系制度,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扶持政策,促进重点企业向规模化、现代化、专业化发展。同时,积极开展生产制造企业工商分离试点,促进企业物流向物流企业转型。努力构建以物流园区为依托、以物流平台为支撑、以第三方物流为主体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,把我市打造成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乃至更大区域的物流中心城市。
(五)积极打造区域性会展名城。一是研究拟定《关于进一步加快会展业发展的意见》,坚持政府推动、企业主体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,完善相关政策及工作机制。同时,制定会展业发展规划、会展业服务标准和规范。二是积极培育会展市场主体。重点扶持发展集展览、策划、组织、旅游等于一体的会展公司,实施集团化经营战略,逐步形成以大型会展企业为龙头,中、小型会展企业为辅助,服务企业相配套的会展市场主体。鼓励企业以开放、合作、共赢的姿态,积极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。完善提升展馆软硬件设施,增强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。三是积极开展招展引会活动。协调动员各方面的力量,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联系,争取更多的区域性、全国性、国际性的展会来济举办。四是依托我市优势资源,培育和打造品牌展会。充分发挥我市机械、重型汽车、太阳能、软件开发等产业优势,充分利用我市历史文化、泉水文化和旅游等人文和地理优势,高标准设计、策划一些影响力强、专业化程度高的展会项目,实现会展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,逐步培育成我市特色的品牌展会。五是充分发挥会展行业协会的作用,建立充满活力、良性竞争的会展秩序。
(六)深入实施城市社区“双进工程”。要把“便利消费进社区、便民服务进家庭”作为一项民生工程,切实抓紧抓好,抓出成效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》、商务部《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及《济南市社区商业建设标准》,搞好社区商业网点规划,整合各方面力量,扎实有序推进。按照《济南市室内副食品市场建设标准》,年内要确保完成新建8处、提升改造5处标准化室内副食品市场的任务。二是积极推进社区便民连锁店建设。重点扶持统一银座等3家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向社区拓展,年内社区便利店(连锁超市)达到200个以上。美容美发、家政服务等行业也要积极向社区延伸,更好的贴近群众,方便市民。四是继续实施好“早餐工程”。今年要重点建设5-6条规范整洁的早餐街、2-3个符合早餐经营标准的早餐服务网络,使市区绿色便民早餐店达到600家以上。同时,鼓励有条件的酒店开设早茶式早餐业务,提高早餐档次。为了统筹推进“双进工程”,深入开展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,从今年开始,对达到国家级和省级创建标准的社区商业示范社区,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,分别奖励40万元和30万元。
(七)广泛开展品牌创建活动。品牌是企业的品质和形象,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了鼓励争先创优,打造贸易服务业品牌,今年我们将把广泛开展品牌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采取多种有效措施,加强对重点企业、大型市场、优势行业的帮扶和指导,并在全市范围内评选济南市“十佳物流企业”、“十佳鲁菜名店”、“十佳外埠酒家”、“十佳商品交易市场”、“十佳商场(超市)”、“居民服务业十佳企业”、“优秀会展企业”,继续开展国家级零售企业评定(达标百货店、大型超市)、济南市名优风味小吃评定等工作,以此促进各行各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和贸易服务业的发展。为开展好品牌创建评选活动,市贸易服务局认真进行了研究,分别制定了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,今天会上已下发了文件,希望大家积极响应,积极参与。
(八)继续抓好贸易服务业投资项目建设。没有大投入,就没有大发展。要以增加投入为切入点,以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为着力点,通过投资拉动,促进全市贸易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。一是抓好招商引资工作。统筹谋划、精心筛选一批规模大、档次高、吸引力强的投资项目,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搞好项目推介,开展招商引资活动。要创新招商方式,譬如:商业地产开发,是贸易服务业招商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,我们也有了一些成功的经验,要抓住近几年商业地产开发日渐升温的有利时机,搞好项目策划包装,争取有更大的进展。再如,把招商与参展、办展有机结合起来,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。二是继续抓好投资过千万元项目的跟踪调度。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,搞好宏观分析和帮促指导。三是搞好项目协调服务工作。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,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(九)加强市场监测和保障供应工作。要认真落实商务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》,实行日常监测、节日监测和应急状态监测相结合,市场监测、分析预警和应急保供相结合,进一步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体系,建立市场供求动态分析工作机制,及时提供市场动态信息和预警建议。认真落实市政府《济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的各项要求,抓好工作协调和各项任务的落实,建立完备的市场保障供应体系、应急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制度,切实做好猪肉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应急市场供应工作,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调得出、用得上。各县(市)区商贸主管部门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加强对本辖区的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工作,随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;制定好本辖区的应急保供预案,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。
(十)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工作。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即将发布执行,我们要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,建立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长效机制。要搞好定点屠宰企业的升级改造,支持有条件的屠宰企业向标准化、品牌化、规模化方向发展。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,加强外地企业进济生猪产品的管理。要巩固去年开展的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,严厉打击私屠滥宰、生猪注水和出售病害肉等不法行为,做好重大节日生猪产品市场的集中整顿,确保市区进点屠宰率达到100%,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8%以上。同时,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,进一步做好煤炭经营、酒类流通、特许经营、成品油、拍卖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行业的监管工作,依法规范交易行为和零售企业促销行为,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。认真落实商务部《关于开展商务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意见》以及《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积极倡导绿色消费,创建一批节约型、环保型服务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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