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从省金融办了解到,我省从信用体系建立、管理模式创新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等几方面出台15条举措,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。
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,安排一定资金,用于对贷款银行或担保机构 的经营风险给予适当补偿,对中小企业贷款多、风险控制好的银行给予奖励,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。
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机构。城市商业银行要把服务中小企业作为主要任务,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明确“服务社区、服务三农、服务中小企业”的市场定位,结合自身特点致力于县域和社区金融服务。大中型银行机构要推进小企业授信事业部制,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设中小企业贷款部门,增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特色支行、特色柜台。同时,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建设,认真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、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试点,逐步扩大试点范围。
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培植。在全省推广a 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工程试点经验,按照“一企一策”的原则,分阶段、分步骤定向辅导和培植,逐步提高达标率,提高中小企业信用。推进信用评级一体化服务,对贷款中小企业进行统一信用评级。评级结果作为各银行机构贷款审批依据,实现“一方评级,多方认可”,提高银行信贷效率。
加强担保体系建设,形成多层次、多元化的担保服务体系,满足中小企业担保需求。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抵押贷款方式,建立完善动产担保物权登记制度,并积极探索开展应收账款、集体土地使用权、股权质押、林权抵押等新型担保抵押贷款方式。
认真落实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。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的范围,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,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,完善“小额担保贷款 信用社区建设 创业培训”的联动工作机制,帮扶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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